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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2日张家港市不动产登记废止公告

来源: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时间:2025-08-22 10:19:00访问量:字体

公     告

根据(2025)苏0582执2629号之二执行裁定书、(2025)苏0582执058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致赵亚娜、杨大伟名下凤凰镇朗润花园15幢303的不动产权利已发生变更。

赵亚娜、杨大伟原办理的苏(2020)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8213072号,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对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二十三条经本公告发布后作废。

特此公告!

公     告

郁敏芳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首次登记信息表(2020)82005255不动产信息表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郁敏芳

公     告

唐玉梅、陈中余因保管不善,将苏(2019)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8236402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唐玉梅、陈中余

公     告

赵娟、孙红尧因保管不善,将张房权证锦字第00076954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娟、孙红尧

公     告

张志鹏因保管不善,将苏(2021)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8223893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志鹏

公     告

根据(2025)苏0582执3312号之二执行裁定书、(2025)苏0582执331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致刘国忠、马艳莉名下杨舍镇新乘花苑23幢604室、16#车库的不动产权利已发生变更。

刘国忠、马艳莉原办理的苏(2017)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0032039号,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对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二十三条经本公告发布后作废。

特此公告!

公     告

陶明龙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首次信息表(2019)82033586号信息表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丽

公     告

陶梓辰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首次信息表(2021)82000272号信息表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陶祥

公     告

肖永高因保管不善,将张房权证杨字第0000342628号房产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肖永高

公     告

肖永高因保管不善,将张房权证杨字第0000342612号房产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肖永高

公     告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市税务局因保管不善,将张国用98字第0700041号、张建房字第00851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市税务局

公     告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市税务局因保管不善,将张建房字第00851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市税务局

公     告

张东明因保管不善,将苏(2025)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2046827号房产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东明

公     告

因吴新新保管不善,将张集用(1999)字第52140072号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建中

公     告

石洪良因保管不善,将张集用(1999)字第66210013号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石洪良

公     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苏(2023)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8264979号 张坤 不动产权证 3205822046GB00091F00080058 凤凰镇徐市印象花园21幢非机动车库57
2 苏(2023)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8264982号 张坤 不动产权证 3205822046GB00091F00080091 凤凰镇徐市印象花园21幢406


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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