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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6日张家港市不动产登记废止公告

来源: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时间:2025-08-26 11:01:00访问量:字体

公     告

根据(2025)苏0582执3348号之二执行裁定书,(2025)苏0582执334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致王莹、史恒恒名下杨舍镇包基花苑15幢101室、03#车库的不动产权利已发生变更。

王莹、史恒恒原办理的(2018)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0049879号不动产权证,(2018)张家港市不动产证明第0018355号、苏(2021)张家港市不动产证明第8219052号不动产证明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对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二十三条经本公告发布后作废。

特此公告!

公     告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市税务局因保管不善,将苏(2024)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2077796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市税务局

公     告

王雪清、钱新芬因保管不善,将张国用(2014)第014006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雪清、钱新芬

公     告

王静珍、屠金林因保管不善,将苏(2020)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8263164、8263157、826316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静珍、屠金林

公     告

编号:保税区25-280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张国用(2008)110062 张家港市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金港镇中华路西侧

公     告

编号:保税区25-28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苏(2017)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0100152号 金港镇柏林村民委员会 金港镇柏林村

公     告

编号: 凤凰25-186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张集用(1999)字第55070107 潘正元 土地使用权证 / 西张镇袁市村4组
2 张建房字第0118717号 潘正元 房屋所有权证 / 西张镇袁市村4组


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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