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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78774/2025-00089
部门文件
行业管理
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08-12
2025-08-12
张住建工〔2025〕19号
有效

关于张家港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车辆管理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张住建工〔2025〕19号

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预拌混凝土行业运输安全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企业用车、驾驶员行车规范,杜绝“带病车”“脱管车”,防范抛洒滴漏、行车扰民、随意倾倒废料废水等情况,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运行秩序,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预拌混凝土企业车辆管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车辆、调取动态监控数据等方式,针对全市16家预拌混凝土企业(另三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处于停产状态)进行全覆盖检查,检查主要围绕车辆档案管理、驾驶员管理、车辆维护保养、动态监控、应急处置等方面。

总体来看,大部分预拌混凝土企业能按相关标准要求做好车辆管理工作,但个别企业存在对车辆管理重视程度不够,内部管理粗放,驾驶员培训不到位等情况。

二、主要问题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发现预拌混凝土企业在车辆管理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企业只管自有车和长期租赁车,不管临时车和自提车;二是驾驶员培训不到位,只管交通安全培训,不管环保和应急培训;三是车辆维护保养不完善,部分车辆未安装防撒料设备;四是车辆动态监管不到位,车辆“脱轨”无跟踪处理;五是车辆应急处置机制未健全,无应急演练记录。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预拌混凝土企业要针对此次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全面复盘,逐项进行整改闭环,并举一反三,进一步提高车辆管理责任意识,严格落实自查自纠,把运输车辆管理工作做实做细。

2.规范运输车辆管理。各预拌混凝土企业要规范厂内厂外的行车、用车、管车,严禁只管自有车、使用带“病”车、不管“脱轨”车,严防车辆抛洒滴漏、行车扰民、随意倾倒废料废水等情况。此外,企业应使用长期自用运输车辆,对临时车和自提车也须一并纳入车辆管理,对车辆厂内厂外轨迹和情况跟踪管理企业还须将所有混凝土运输车辆(包括自有、租赁等)的GPS定位系统联网纳入我局“智慧住建”监管平台,并及时做好车辆信息更新。

3.强化相关人员培训。对于运输车辆驾驶员,各预拌混凝土企业要严格聘用标准,严禁聘用无证驾驶、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人员,并定期组织驾驶员学习应急处置知识、扬尘环保要求(不得行车扰民、不得随意排放废料废水、不得带泥上路、不得抛洒滴漏)、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等相关内容,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对于车辆管理人员,各预拌混凝土企业要完善车辆管理体系,落实责任到人,定期组织开展专项培训,提升员工管理能力。

                      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81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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