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各局室,各直属企业:
接中共张家港市委张委组〔2025〕225号文件通知,经2025年6月30日十二届市委第153次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蔡玫同志任张家港保税区财政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施靖同志张家港保税区财政局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周国新同志任张家港保税区发展改革局(重大项目办公室)局长(主任),免去张家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局长(主任)职务;
赵中华同志任张家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局长(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忠华同志张家港保税区发展改革局(重大项目办公室)局长(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郭敏同志任张家港保税区组织人事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洋同志任张家港保税区企业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张家港保税区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马丽莉同志任张家港保税区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闻笛同志任张家港保税区物流贸易局(服务业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免去张家港保税区发展改革局(重大项目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叶楠同志任张家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副局长(副主任);
免去仇治君同志张家港保税区党政办公室(宣传文明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