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受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报告书为10个工作日,报告表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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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尔维-恒昌(张家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次磷酸生产环保提升技改项目——受理公示
索尔维-恒昌次磷酸生产环保提升技改项目公示稿
公众参与说明